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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机构和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2005-09-23 08:47:06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02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在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经过努力,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11.2万名全民身份和集体身份职工已经获准纳入国务院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范围,可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经济补偿6.2亿元。这在国务院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省份中还是第一家。为推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对全国供销合社系统机构、人员及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这次调查主要是摸清1984年底和2004年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机构、人员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机构、人员数(详见附件1),以及供销合作社系统下岗分流人员和再就业人数(详见附件2),还有供销合作社系统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金额情况(详见附件3),并着重调查供销合作社系统全民身份职工和集体身份职工人数及分布情况。
  此次调查对于总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供销合作社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调查表中所填报数据的准确。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将填好的调查表及有关工作情况、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一并于今年12月15日以前报送总社合作指导部。
  联系人:王立民;电话:010-66050488;传真:010-66050570;
      E-mail:wanglimin@chinacoop.gov.cn
  附件:下载:1.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机构、人员及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共3页)
     下载:2.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下岗分流人员和再就业人员情况调查表
     下载: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金额情况调查表
                   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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