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业字[2007] 号
关于报送2007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大中型企业
集团批发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经营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
为及时掌握全系统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成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大中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根据全国总社《关于报送2007年供销合作社大中型企业集团批发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经营情况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07])08号)精神,现就报送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大中型企业集团、批发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经营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系统2007年单店营业面积3000m2以上、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商场或大型超市;
(二)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
(三)二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四)以供销合作社控股母公司为主体组建的企业集团,即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5家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二、报送要求
(一)请按附件各表所列项目认真填报;
(二)为保证数据全面、真实、有效,要求各地供销社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三)此表由各市(州)供销社统一填报,并于
附件:1、2007年供销合作社大中型商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和企业集团汇总表
2、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大中型企业集团经营情况统计表
3、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大中型批发市场经营情况统计表
4、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大中型商场(单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5、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星级宾馆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