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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8-11-24 作者: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直各公司:


2008年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年初全省工作会议部署,突出抓好推进新网工程和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努力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着力夯实基层社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系统一年来的经济发展状况,编制好2008年度综合统计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表号:A101)


(二)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表号:A102表第12)


(三)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数量统计月报表(表号:A1023)


(四)供销社领办的“协会、专业社、经纪人”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统计月报表(表号:A1024页);


(五)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A103)


(六)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A106)


(七)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名录;


(八)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


二、编制方法


(一)《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数量统计月报表》和《供销社领办的“协会、专业社、经纪人”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统计月报表》依据各地上报的2008112月份月报累计数编报。


(二)《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填报,表中综合指标供销社用于农业产业化的“投资总额’’、“实现的利润总额”、“上缴国家的税费总额”均按当年11 2月份实际发生额填报。填报时要注意本年度数字与半年及上年数的关系。


(三)《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由在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的供销社连锁企业填报,同时填报《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企业名录》;如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连锁企业、或按连锁企业模式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请单独填报《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一)《吉林省供销社系统经营总值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数量统计月报表》和《供销社领办的“协会、专业社、经纪人”农副产品、废旧物质经营统计月报表》,县市上报地区的时间由地区确定,省社不要求地区上报,直接以地区上报省社112月份报表累计数为准。


(二)《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调查表》,于200911 0日前上报,同时要求地区,附带上报县(市、区)供销社全套统计年报表一份。


四、编报要求


(一)各级社要加强领导,提早安排,集中力量,做好2008年度统计年报的编制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110月份小年报的编制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对未报、漏报的企业和发现前10个月报表有差错的单位,在编制11月或12月份报表中调整或一次性补报,以确保年度统计报表数据的全面准确。


(三)地区上报《吉林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吉林省供销社系统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的同时,要分别上报专题分析。


联系人:付杰,联系电话:0431---88975543




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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