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业字〔2010〕39号
关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情况
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及重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研究制订全省农资流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为我省增产百亿斤粮食工程做出新贡献,省社决定对全系统农资经营及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各市县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基本情况。
2、各级供销社所属农资企业基本情况。
3、当地农资市场、社会需求等方面情况。
4、供销社农资经营特别是发展农资连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调查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及其所属农资企业,控股、参股企业,合作、承包、挂靠企业等。
三、具体要求
1、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这次农资经营情况调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指导所属企业填好调查表,认真调度、核实、汇总相关数据。
2、此次调查结果既不对外公布,也不列为各级供销社考核、评比的内容,只为研究全省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所以要求各级供销社一定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填报各项内容。
3、调查表1由市(州)、县(市、区)供销社填写,调查表2由各级供销社组织所属农资企业(包括控股、参股、合作、承包、挂靠企业等)填写,一个企业填写一份,填写后报市(州)供销社审核,由市(州)供销社统一以电子文本形式,于5月20前报省社经济发展处,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0431-88977975(传真),电子邮箱:qzns1010@163.com。 4、各市、州供销社要在此次调研基础上,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尽快建立本地区农资经营情况数据库,以加强对本系统农资经营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快速发展。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