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栏

转发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2014-04-04 作者:

 

 
转发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
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纪委《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紧急通知的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公车私用,如有违反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节日期间,纪检组要进行检查。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14年4月4日
 
 
 
 
 
《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
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吉纪发【2014】3号
 
2014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强化执纪监督问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省纪委监察厅决定,清明节期间,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一次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教育防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清明节这一重要节点,加大教育防范力度,及时打招呼提醒,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发生。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民政、交通、公安交等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直接深入公墓、酒店和各级各类公路,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检查和纠正各级党员干部使用公车参加祭祀活动、出游及其他公车私用问题。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检查结束后,请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省扩权强县试点市、省直有关部门于4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结果汇总后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监察厅将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和曝光。
    省纪委监察厅将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地备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吉林省纪委
吉林省监察厅
2014年4月3日
 

上一篇: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2014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指导性计划分解表(供销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