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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基层社改制步伐  全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2007-07-31 作者:

                                                                            ——榆树市供销联社

 

        省供销社[2006]9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通知》的文件下发后,我们榆树市社领导一班人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讨论,一致认为“新网工程”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利民工程。县级供销社是“新网工程”建设的基础,是纽带和桥梁,县域网络搞好了,供销社就有了可靠的根基,才能真正做大做强。按照这个发展思路和指导思想,我们在全力抓好企业改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新网工程”工作的一些尝试,目前,有些项目已进入正常运转实施阶段,有些项目正在谋划,近期准备实施。现将主要作法汇报如下: 
      (一)组建龙头企业,强化物流配送功能
        在全面推进改制过程中,我们不是把所属企业一卖了之,而是通过企业改制,重新组建新的合作经济组织,继续发挥为农服务的功能。2006年,我们市联社多方筹集资金500万元,依据工商管理条例及本行业重新布设网点的要求,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成立了榆树市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并承担所属企业改制后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项目的经营及投资参股等经营业务。
         1、参股组建榆树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2006年末,我们以市供销联社新成立的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为依托,投资50万元,与原生活用品公司共同注册投资150万元,组建成立了榆树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在原有经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强强联合,重新承担起了全市的化肥、农药、烟花鞭炮、生活日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任务。经营上充分发挥物流中心的辐射功能,全部实施连锁配送。,即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组织采购货源,向22户基层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进行配送。2006年经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8,000余吨,实现烟花鞭炮销售额350万元。现在该公司又投资700万元,新建标准库房6,800平方米,购买了5台专用运输车,对下实行商品配送,今年可达到仓储配送化肥4万吨的经营能力,为逐步形成规模的农资商品集中采购及统一配送做好了充分准备。目前该公司在省社的扶持和帮助下,与省农资公司进行洽谈协商,已经与省农资公司实现连锁经营。
        2、启动家具物流中心建设
       我们以家具装潢材料公司改制后留取的2,100平方米的公用土地为股本,参股家具装潢材料公司。同新家具公 司合资启动榆树市家具物流中心建设,在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与沈阳利邦有限公司已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拟共同投资1,200万元,打造榆树市最大规模家具物流中心。规划营业面积12,000平方米,集批发、展销、商流于一身,逐步形成市内、社区、乡镇三位一体的家具物流中心。发展特许加盟,营造品牌优势,争取用一年半的时间打造成榆树市境内年经营规模超亿元的大型家具物流企业。
       3、建设旧物回收利用网络工程
      我们以再生资源经营权及部分公用土地为参股条件,同改制后的市物资回收公司共同建成废旧物资回收集散中心。现已在全市城乡布设回收网点20个(其中:市直8个,乡镇12个)。2006年全口径完成交易额270万元,一个遍布城乡的物资回收网络已初步形成规模。
       4、注册组建供销长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我们以化肥经营权为入股条件,协助自然人张书华、陈建华(原公司领导)注册成立了榆树市供销长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其原有的网络资源及市场品牌优势,扩大农资市场份额,继续发挥供销社企业农资商品的经营优势。
        以上四家公司接受市供销联社的业务指导与行业管理,市供销联社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每年向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
      (二)创建基层供销新合作社,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根据全国总社“大合作”观念及“三个放开”原则,我们市供销联社以新成立的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为依托,在基层供销社推进改制的同时,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和要求,积极组建基层供销新合作社。即由市供销联社成立的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以一定比例的参股资金及化肥、烟花鞭炮、再生资源经营权投资参股,在已经改制完毕的基层社吸收当地有一定影响力且具备一定经济头脑,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同时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原供销社领导、下岗职工或社会自然人共同投资组建新的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重新承担起原基层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全部职能,巩固供销合作社在广大农村的地位和影响,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供销新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服从市联社的领导和管理,接受业务上的指导。市联社在企业成立初期,负责工商注册、企业验资、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的办理。通过协商,新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分别核定为30万元,由市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出资9万元(无形资产折算股份及部分现金),占投资比例的30%;合资人出资21万元,占投资比例的70%。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化肥、农药、农副产品、日用百货、五金日杂、烟花鞭炮、废旧物资回收等原供销社拥有的一切传统经营项目。在经营方式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市联社作为参股股东享有投资人的一切权利。同时供销新合作社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参股,对于拥有原供销社社员股金的农民及职工改制时清退的社员股金(包括集体股、社员股),通过协商,可由市供销联社转入供销新合作社一部分继续参股经营,获取红利。
        目前,我们已有五棵树、刘家、闵家、八号等20家基层社通过此种方式重新成立了供销新合作社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权、利的三者关系,市联社同他们全部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收取参股红利18万余元。同时我们榆树市“农协”主动吸收全部新合作社为会员单位,市“经协”吸收其负责人为农村经纪人。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我们准备继续推行此种方式,年底前在全市建起35家左右供销新合作社。
      (三)加强医药网点的经营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我们榆树市供销社系统改制后现有医药经营网点14家,全部自主独立经营,通过资源整合,在医药网点的经营管理上,对原供销社所属的医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全部由市联社统一收回,重新对外承租经营,2006年收取14家医药网点承包租金4.8万元。
     (四)抓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省社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六个一”的内容要求,本着活跃农村、服务农民的原则,依据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榆树市社目前已上报弓棚十三号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投资预算35万元);八号十五号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1,593平方米,建筑面积152平方米,投资预算20万元);红星果木专业合作社项目(投资57万元,发展果木栽培面积1,000公顷,林果苗300万株,年产各种水果2万吨,入社农户200户)共计三个项目。
        以上是我们榆树市供销社在实施企业改制及推进“新网工程”工作中的一点粗浅尝试,按照省社、长春市社的总体工作要求,同全省兄弟市县供销社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按照省社的总体布署和要求,把榆树市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为实现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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