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供销社工作 >> 理论研究

供销社参与为农信息服务贵在创新

2006-10-30 作者:

全省供销社调研报告理论研讨交流会材料


——吉林省供销社计划处 孙立平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和深入进行,我国农业信息服务也进入新的阶段,即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阶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供销社在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中,为“三农”提供信息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内容。那么要使供销社的农业信息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在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解决农民获取信息渠道窄发布信息难等方面做出贡献,就要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不断在农业信息服务的各个方面开拓创新。
一、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信息服务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一是以统计信息和指令性计划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这一阶段的农业信息工作主要体现在各种统计、汇总、报表上,为上级决策和做计划服务。
二是以政策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这一阶段的农业信息服务主要是为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提供信息服务。
三是以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这一阶段农业部先后成立了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和专司信息服务工作的行政工作机构,还制订了《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出台了《“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并第一次召开全国性的农村经济信息工作会议。我国的农业信息服务进入了规范、系统的发展。
四是以农业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实现了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农业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成为这一时期农业信息服务的主要内容。
五是以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为主的时期,这一时期开始于《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若干意见》的颁布与实施。
我国农业信息服务进入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比较充分的依据。
从以上我国农业信息服务的不同阶段的特点来看,划分农业信息服务的发展阶段,是以这一阶段解决的主要问题为标准的。而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主要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问题。不仅要解决农业的发展问题,还要解决农民的素质问题,即培养新型农民,同时还要解决农村的建设即和谐发展问题。在一个发展阶段内,农业信息服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往往是最新的问题,是标志性和趋势性的问题,也就形成了这一时期农业信息服务的特点。
还有,农业信息服务的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服务模式即农业信息服务的社会表现方式,一是服务形态;二是各信息服务主体之间的关系;三是服务市场的发育。服务手段即农业信息服务的技术、设备、设施、网络等。服务形式即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的具体方式。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对农业信息服务的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都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在服务模式上要求,培育新型服务模式,一是对国家各有关部门的行动进行适当的资源整合,避免多头建设和重复建设。二是政府的新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及信息服务行为占主要和主导地位,主要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同时要妥善组织和推动社会化的信息服务力量。
在服务手段上要求,注意发挥先进技术手段的重要作用,强化农业信息服务的能力,实现传统信息服务方式向现代信息服务方式的转变,变被动为主动。
在服务形式上要求,采取多种服务形式,主要是指重视发挥技术、设备、设施、物理网络的作用,以及由它们的适当组合而衍生出来的多种服务形式。如 “农技110”、“三电合一”、“信息服务大厅”、“手机短信”、“农业远程教育”等等,现代信息服务方式。
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信息服务的新特点和新的要求,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体部门,都对农业信息服务的任务和目标进行了新的调整和规划,如国家农业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都对农业信息化建设和搞好为农信息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新的调整,他们在关于农业信息服务的组织与规划;关于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关于创新信息服务形式;关于增强信息服务的积极性;关于增强信息服务人才力量;关于增加经费支持等方面,都重新明确了新的目标,如农业部的“金农”工程和“三电合一”工程。商务部把为农信息服务融入了 “万村千乡”工程,准备投入“爱农网”建设。信息产业部加大了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力度等。
其他涉及为农信息服务的单位和部门,也都积极与国家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和主导部门的有关部署相协调,制定出在新的形势下搞好农业信息服务的新目标。所以,供销社要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新的形势下,搞好农业信息服务,也必须适应新农村建设阶段农业信息服务的需要,在农业信息服务工作中不断创新,否则就有被取代和兼并的可能。
二、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是供销社完成为农服务任务的需要
为“三农”提供农业信息服务,一直以来都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承担的“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的任务,包含着广泛丰富的服务内容,可以说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方方面面,那个方面也离不开农业信息服务。而农业信息服务的内容又是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三农”的需求不断更新和变化的,这就给供销社的农业信息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供销社必须在为农信息服务的各个方面认真探索、积极创新,才能完成为农信息服务的任务。
(一)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是建设新型供销社经营网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供销社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基层社的建设直接体现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阶段,基层社的建设必须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要把基层社建成实力和活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逐步成为农村社会主义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靠现在的为农信息服务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把为农信息服务的有关内容与建设现代基层社经营网络结合起来,把信息化建设融入其中,因为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推动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发展农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的主要任务是农业信息服务。这就需要供销社在为农信息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社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经营网络,成为新农村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是满足农民信息需求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农村信息化已经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已初步形成了以农业系统为主,其他涉农部门和社会力量为补充,上下左右贯通、开放的全国农业信息体系基本框架。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一是有效信息资源不足,而且重复多,信息供给渠道少,发布频率低,缺乏统一部署和协调;二是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和设施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用于软件开发和网络运行维护的经费严重短缺;三是信息资源开发和数据库建设能力薄弱,信息指标体系不健全,信息分析加工能力不足;四是组织机构薄弱,人员素质不适应需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业信息服务的有效性。还有,尽管各信息服务主体在发展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中作了很大的投入,但信息在“最后一公里”无法进村入户的现象普遍存在,多数农民还是不能顺畅地获取和发布信息,这必然导致农民信息需求不足。
供销社在为农信息服务中,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如果仍然停留在现有水平和安于现状,不仅满足不了农民对信息的需求,也无法使供销社的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要满足农民对信息服务的需求,就必须在农业信息服务各方面有所创新。
三、联合是供销社创新农业信息服务的有效途径
供销社要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有所创新,必须走联合之路,这是供销社目前的现状和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趋势决定的。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国农业信息化正在形成新的格局,呈现出五个趋势性特征:
  一是政府的主导化趋势。国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做法和国内一些地区的成功实践都表明,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
二是需求的复杂化趋势。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各类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主体都有不同的信息需求。
三是渠道的多样化趋势。由于各地社会信息化整体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差别,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方式也各不相同。
  四是工作的交织化趋势。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已经使农业信息化渗透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消费等各个环节。
  五是发展的社会化趋势。即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供销社不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体部门,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无论是在资金、人才、技术力量,还是在服务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供销社要搞好农业信息服务,必须顺应我国农业信息化的新格局,在搞好自身系统联合与合作的基础上,与社会各界有能力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有关部门、组织和企业搞好联合,通过联合实现供销社为农信息服务的功能。
(一)搞好系统网络的联合,充分发挥系统信息服务功能。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供销社要在农业信息服务中不断创新,首先要充分利用系统内部的网络和资源,在系统内根据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从而更好地发挥各级供销社网站的联合服务作用。
系统内的联合,要以省社信息网站为龙头,以市、县网站为骨干,以乡村信息服务站为基础,广泛联结农村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村中介组织、农业生产大户和经纪人,使供销社为农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距离更近;辐射和使用范围更广;信息服务的内容更适合“三农”的需要;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更及时。
(二)搞好与社会各界的联合,积极为“农民上网终端普及”引进技术和资金。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和农业信息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应用于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让农民享受到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的获取和发布信息的各项服务。
因此,供销社要根据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积极引进和推广信息产业企业开发的适农电子信息产品和系统,为农民可以方便地查询与农村、农业有关的生产、生活等各类信息 ,并随时发布自己想要发布的信息,寻找和开发有效资源。特别是想方设法,宣传和推广“黑土地”信息网建设工程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愿意加盟供销社为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的投资者创造条件,共同探索和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为实现农民通过家中的电话、电视或电脑,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和发布市场信息,有效地减少农业经营风险,为解决农民上网、普及涉农终端软件的应用当好桥梁和纽带。
(三)搞好与信息服务主体部门的联合,为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多做贡献。
搞好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宠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涉农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协作共同完成。因此,供销社要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多做贡献,就要与各信息服务主体部门搞好联合,在解决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如何向乡镇延伸、农业信息如何整合开发、农业信息如何传递下去、农民如何用得起计算机终端软件的诸多问题的过程中,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大胆实践,通过联合协作、互相补充,充分展示供销社在农业信息服务中的价值,实现供销社为新农村建设、为农业信息化建设多做贡献的愿望和目标。


2006年10月10日


上一篇: 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为实现供销社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下一篇: 编织“新网”建设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