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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行业指导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2015-07-09 作者:

 

 

“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交流总结大会——发言材料
 
如何处理好行业指导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省社办公室 权 伟
(2015年7月2日)
 
    谈谈学习中央《决定》的一点认识和建议,个人观点,抛砖引玉,不一定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
时隔20 年,再次以中央名义下发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文件,很不容易,也很受鼓舞,大政方针已定,很清晰,可以说是纲领性文件。我认为,中央把今后五年作为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过渡期,是有其深远意义的,这五年是供销社的关键时期,是好是坏关系到今后的生存和发展,我看要向韩日农协方向发展,成为民间经济组织,但我们不是条条管理,弄好了就像工商联系统,所以,供销社今后的发展走向,现在难以定论。我们这一代供销人肩负重任,责任重大,应该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不能再错过最后机遇。
中央11号文件,包括五个方面,19条。综合改革的核心:是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综合改革的根本:是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综合改革的重点:是拓宽为农服务经营领域,加强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农服务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是供销社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在供销社性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等各个方面,还是在行业指导、社有企业发展上都体现了这一办社宗旨。中央《决定》强调,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社。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供销社改革问题时指出,供销社不管怎么改,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各项改革都要奔着为农服务而去,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因此,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要坚持为农服务这一办社宗旨。《决定》在省级和市(州)社职能定位中,提出了“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4条16个字,三条对着行业指导体系;一条对着社有企业支撑体系。对县级联合社的职能定位提出了“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身为省社的一员,应该学好文件,应该有些思考,思考省社和市(州)社机关及直属企业怎么办?思考县社怎么办?基层社怎么办?
如何处理好省、市社行业指导与企业发展关系,我认为,应该立足直属企业,面向全行业,坚持双线运行,两手抓,两促进,改变过去行政化工作思维和方式,向全行业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迈进。如果只抓企业,供销社就没有存在必要;在没有具体行政职能的前提下,如果只用行政手段抓行业指导,也就失去了中央提出的兴办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所以,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一点在县级联合社体现的更为明鲜。供销社综合改革应以组织体制调整完善为重点,以经营服务体系创新为突破口。为此,我个人提出六点建议:
第一,在省、市(州)社机关成立由省市社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整合监事会办公室监督资产保值增值、财审处审计监督和企业发展处管理监督企业行为等相关监督职能,设立常设机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处,可以采取增加内设机构或在哪个职能处加挂牌子两种办法,在组织架构上充分体现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理事会授全,行使社有资产管委会出资人职能,拥有社有资产所有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成立省、市(州)供销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实物性资产,行使重大经营决策权,研究涉农大项目建设,壮大龙头企业,以骨干品种为纽带,产、加、销一体化,推进集团化经营,实行社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权分离),把直属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直属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第三,用市场办法和经济手段,强化行业指导。主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社会效益,拓宽为农服务经营领域,提高为农服务规模化水平,形成省、市(州)社机关行业指导体系;同时,要按照“服务农民、改造自我”的要求,深化省、市社机关自身组织体制改革,重新制订“三定”方案,寻找切入点和突破口,培树典型经验,为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实现调控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第四,在工作摆布上,省、市社应该有1-2名理事会领导负责行业指导工作,一名领导抓经营服务体系创新,另一名领导抓组织体制改革。应该有1-2名省、市社领导负责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一名理事会领导抓具体经营,兼任董事长,坐在集团公司,另一名监事会领导代表省、市社抓资产监管工作。
第五,县级联合社应改变现行的与基层社两级核算的体制,搞一县一社试点,改变两级理事会的组织体系,推进县基一体化,坚持与基层社共同出资,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成立县(市)供销集团公司,努力向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过渡,这是大势所趋。
第六,基层社是体现供销社性质的前沿阵地,是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应加强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吸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入社参选,探索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实现形式,当下就是要用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基层社,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购等多种形式,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兴办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日用消费产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电商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把基层社办成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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