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 咨询 |
内 容: | 供销社有哪些机构职能 |
发表时间: | 2024-05-08 |
回复时间: | 2024-05-08 |
回复单位: |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
回复意见: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安排部署,指导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省供销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