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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民销售农副产品可免于登记 

2007-04-25 作者:

  中新浙江网4月25日电 农村小商小贩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工商部门将免于登记,免除各项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注册登记费;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免收注册登记费、工商管理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工商部门将优先为其办理工商登记;放宽涉农企业评选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条件;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商标国际注册,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组织“万家民企联村帮扶”反哺农村……
  昨天,省工商局一口气推出了20项新举措,全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作者:陈勇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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