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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2007-05-16 作者:

  新华网西安5月15日电 陕西省计划近期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为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创造条件。
  陕西省规定,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的农民,只要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政府将按其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一定的奖励。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设的本村村民的,可视作放弃宅基地享受经济奖励。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可采取一次性货币发放或建立养老生活补助。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说,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建立后,将对宅基地依法流转、农村跨村建宅、农民弃宅进城等问题进行规范。引导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向建制镇和中心村集中发展,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腾出土地进行整治。
  据了解,陕西省陕北、渭北地区农民居住分散,宅基地占地面积大,许多农户占地几亩甚至十几亩。随着移民搬迁和易地搬迁等工程的实施,陕西农村废弃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大。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全省农村可供复垦整理的废弃宅基地面积近80万亩。
  陕西省近年来加大了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力度。1999年至2006年,仅咸阳市就累计复垦旧村庄358个,新增耕地4.3万余亩。到2010年,陕西计划通过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补充耕地25万亩。(记者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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