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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社发挥行业优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6-12-20 作者:

  2016年,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深化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工作重点,在省社党组正确指导下,发挥行业特点和系统优势,举全社之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目前,全系统已帮助1913户贫困家庭、3809名贫困村民实现脱贫,超额完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交给供销社系统的精准脱贫任务。 

  一是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优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各地供销社围绕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发展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适合本地特点的种、养、加项目,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并跟踪指导贫困社员的生产经营,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2016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21个,带动农户5万户,年可为农民增加收入126万元。

  二是发挥供销社密切联系农民的优势,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增强扶贫开发的实效性。针对贫困地区农民外出打工较多,农村有效劳动力减少,贫困户因病、因残种地困难等情况,全省供销社系统积极在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并将贫困户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土地托管服务费给予最大限度减免,帮助贫困户增收。目前,供销社系统在全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2.22万亩,形成了“贫困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为贫困农民打工”的服务新格局。

  三是发挥供销社农村商品流通优势,加快贫困地区“新网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各级供销社通过组建配送中心,发展连锁店、加盟店,推进贫困县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五大连锁服务网络发展。目前,全省15个贫困县已发展各类连锁经营网点1885个,建设配送中心47个,为广大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改善了贫困地区消费环境,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促进了农村流通现代化。

  四是发挥供销社基层服务优势,大力发展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 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省供销社系统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全方位、一站式、多样化”的要求,积极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加快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步伐。今年,全省贫困县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186个,总数达到1245家,恢复重建基层社21家。各地供销社通过终端服务网点,广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维修、测土配方、庄稼医院、信息咨询等农业生产服务和商品供应、休闲娱乐、家电维修、婚丧嫁娶等社区生活服务。

  五是发挥供销社信息服务优势,推动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布设电商服务站点,推进地方电商平台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对接融合。重点针对全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带动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目前汪清、安图、长白 、洮北区、柳河等贫困县区已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如长白县供销社积极推进“供销e家”县村两级运营体系建设,整合当地人参、蜂蜜、刺五加茶、木耳、榛子等土特产品资源,开展网上销售,目前共帮助村民网上代购、代销商品总金额190余万元。同时省供销社依托“吉禾网”开设“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脱贫攻坚专栏”专栏,为贫困地区提供涉农信息服务,一年来共为农民提供农业政策、农业生产、市场趋势、致富信息等1000余条。

  六是发挥供销社教育平台优势,探索推进贫困地区农民社员培训工作,提升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生产技能。以市县供销社培训基地为依托,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社员、农产品经纪人、园林园艺等实用人才培训。把贫困农民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生产技能,2016年全系统在全省贫困地区培训各类实用技术人才320多人。

  七是发挥供销社政策优势,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产业扶贫。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各类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在不改变用途和性质的情况下,重点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的要求,继续加大对贫困县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点向贫困县倾斜,通过项目建设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引领更多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在靖宇、镇赉、通榆、和龙等10个贫困县扶持各类项目11个,投入扶持资金1040万元,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带动5000多名村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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