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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绿色农资”升级行动(2022—2025)的实施方案

2022-10-11 08:49:00 作者:

                                                          吉合业字〔2022〕82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供销合作社传统主业,加快推动系统农资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5)》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力军作用,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全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地位得到巩固提升,县域农资流通网络体系不断优化,社有农资企业市场份额、直接面向农民销售的肥料占比明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系统化肥市场份额逐步提升;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肥料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系统农资企业综合实力增长,联合合作有效加强,数字化和品牌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形象得到进一步彰显。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系统农资保供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机制成员和联络员全面到位的组织架构,强化指导调度,加强协调联动,系统上下一盘棋齐心保供应稳市场。要强化以县域为单位调度农资供需情况,建立“点对点”保供和应急配送机制,切实提高系统农资应急供应能力。要积极服务宏观调控,主动对接发改、财政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做好农资储备、产销对接、农资打假等工作,更好发挥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

(二)不断完善农资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县域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主营业务的优势,积极参与县域流通网络建设,搭建以农资龙头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县域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加快构建县有农资公司、乡镇有农资配送服务中心、村有农资便民店的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建设,鼓励系统农资龙头企业下沉销售渠道,深耕县域农资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大乡镇直供直销,加强与基层社等乡村各类农资市场主体的资源共建共享,拓展终端市场网点,巩固扩大基层农资供应,夯实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创新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方式。一是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扩大有机肥、水溶肥、缓释肥等新型增效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采购供应。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推进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因地制宜为农民提供精准施肥用药技术指导服务。二是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农田,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禁止系统农资企业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农膜,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方式。依托庄稼医院和基层农资经营网点,积极与农民签订服务合同,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测土配方、代耕代种、储存销售、资金互助等综合服务,发展联耕联种、连片种植,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四)培育壮大农资龙头企业。优化配置社有资本,集中优势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带动能力强、有市场影响力的农资流通骨干企业。支持省直企业加快扩大规模、拓展业务,积极推进与国有大中型龙头企业联合合作,发挥系统龙头带动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创新联合合作方式,加强跨层级、跨区域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进一步增强系统联合合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快打造区域龙头的实践步伐。

(五)积极推进农资数字化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积极推进“智慧农资”建设,加快基层农资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强对系统农资企业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的智能化管理,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实时监控和有效运用。努力扩大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在系统内的使用范围和数量。鼓励系统农资企业探索开展电商、小程序、直播购物等新型农资营销方式,加强新型网上庄稼医院建设。

(六)切实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农资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系统所属各类农资经营主体健全农资质量管理制度,切实把好入口审验关, 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推进系统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系统农资经营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供销合作社品牌意识。鼓励系统农资企业建立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客户档案,开展农资经营门店标准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对农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把“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的各项工作细化、实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工作督导。结合全系统开展的“振奋精神抓整改、聚焦主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强化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设立推进专班,加快任务落地落实,确保“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纳入本地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综合利用好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建立健全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总结宣传。总结提炼能复制、易推广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模式,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培训班和现场学习观摩等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持续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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