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监字〔2022〕98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总社七届三次监事会议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及省社“三代会”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今年,省社监事会组织全系统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监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围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如何防范化解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风险”开展调研,全系统共形成调研报告68篇。为进一步推进监事会调查研究工作,鼓励先进,省社监事会对各地上报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调研报告奖
一等奖:辽源市社 长春市社 四平市社 白城市社
榆树市社 通化县社 东丰县社 双辽市社
二等奖:延边州社 松原市社 梅河口市社 农安县社
公主岭市社 集安市社 二道江区社 东昌区社
洮北区社
三等奖:吉林市社 通化市社 白山市社 镇赉县社
安图县社 大安市社 长岭县社 敦化市社
龙井市社 伊通县社 汪清县社
二、优秀组织奖
通化市社 延边州社 辽源市社 吉林市社
希望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继续按照“深、实、细、准、效”的调研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切实做到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有所收获,不断提高监事会建言献策水平,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新时代监事会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