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社三届三次理事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力做好我省2023年备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保障粮食生产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农资供应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牢记“国之大者”,将农资供应工作自觉融入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省社三届三次理事会议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为维护全省粮食安全贡献供销力量。
二、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地化肥市场和春季农业生产形势,加强市场调研和供需分析,指导社有农资企业优化货源结构,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保证春耕农资市场供应充足。要加快县域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培育县域骨干企业,建强农资配送中心,扩大农资经营网点数量,提升网络覆盖面和终端配送能力,确保农资配送及时高效。要加快各类农资商品进店进村入户,保证终端销售网点货源充足,确保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数量足、价格稳、服务优。省供销集团公司要指导联合体企业加大采购、调运和储备力度,多渠道降低成本费用,让利于农户,保质保量完成好承储任务,切实发挥好省级化肥储备“蓄水池”“稳定器”作用。
三、加强农资质量管理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健全系统农资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指导系统农资企业进一步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树立供销系统“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品牌形象,严格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经营渠道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农资打假等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创新优化服务方式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基层社、综合服务社、惠农服务中心(驿站)等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服务,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力度。要开展送产品、送技术、送服务的供销农资下乡活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工作的直接获得感、满意度。要积极利用微商、电商、直播带货等方式,积极促进线下实体农资经营网络与线上农资服务平台有机融合,扩大供应、优化服务,降低农资流通成本。
五、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强化全省春耕农资市场的价格监测,做好市场行情的分析预警,对农资价格大幅波动要有应对预案。春耕期间省社将继续落实“双十”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省农资市场基本情况,从3月1日起每十日调度本系统农资商品购销存情况(见附件1),市(州)供销合作社汇总本地区报表后上报省社。十个化肥价格定点报送供销合作社(见附件2)每周应在中国化肥价格指数信息平台报送本地区化肥价格情况。各单位在春耕农资保供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和成效、遇到的问题、工作建议等要及时上报省社现代流通处。
联 系 人:马超
联系电话:0431-88977988
电子邮箱:jlgxscltc@126.com
附件:1.2022/2023年农业年度农资商品十日调度统计表
2.十个定点化肥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单位名单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