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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简介

2023-12-13 09:20:00 作者: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始建于1949年,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吉林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负责制。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的职责是,研究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下级社履行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责,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肩负着为全省“三农”提供综合系列化服务的重任。

  经过近70年的发展,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了省市县乡较为完整的四级组织体系,拥有9个市(州)供销社、1个(梅河口市)省直管县级社,46个县级社,656个基层社。2022年,全系统销售总额累计实现1069.1亿元,利润总额4.34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在为“三农”服务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下发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18号)和《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吉办发〔201542号),全省供销合作社调整思路,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发展农村土地托管、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农村合作金融等新兴领域进行了有益尝试并不断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22年末,全系统建成60个惠农服务中心(驿站),土地托管面积410万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727万亩(次)。全系统规模化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达9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达1274个,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39.51亿元。省供销电商公司积极运营管理“832平台”,平台总供应商达215家,2022年实现销售额2.49亿元。全省供销系统培育“合禾源”“吉品贡”“老贝河”等供销合作社自主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22个,累计筛选“供销珍品”34个,评选“金牌农产品”94个,建立供销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录库,共收录农产品品牌275个。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金融机构专属金融产品扩大规模,促进金融服务业务提质扩面,创新金融机构科技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农资供应、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传统领域不断突破。恢复省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化肥储备量由10万吨增加到30万吨。截至2022年,全系统共有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1835个,配送中心151个,商品交易市场87个,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365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552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个,发展连锁门店6955个。全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实现215.19亿元,开展连锁经营和配送业务的企业销售额实现75.32亿元。

  目前,吉林省供销社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总社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坚定不移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向深入。

  俯瞰白山黑水,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与千百万农民血脉相连;放眼新时代的吉林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之旅,永远与“三农”结伴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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