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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参加全国总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培训班部署全省社有企业改革工作

2022-10-13 10:15:00 作者:

  10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国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培训班,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各科负责人,省供销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共200人参加培训 

  总社财会部闵学冲部长在培训班上发表讲话,分析了当前供销合作社企业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解读了中发11号文件有关精神,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社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总社邀请国资委专家做了三项制度改革专题讲座,黑龙江省、浙江省等几个先进省份做了典型交流。 

  培训班结束后,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继续召开全省系统社有企业改革推进会。会上,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于国廷讲话,部署全省社有企业改革工作任务。 

  于国廷指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中发11号文件和吉发18号文件关于社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在努力推进社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发展基础薄弱、改革推动缓慢、缺少懂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缺少资金和项目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全系统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切实增强深化企业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克服畏难情绪,勇挑重任,抓住机遇、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努力开创社有企业发展新局面。 

  于国廷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要求,在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夯实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牢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充分行使供销合作社股东权力,推动社有企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等方面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不断壮大社有企业经济实力。 

  于国廷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梳理改革任务,紧密结合实际,“一企一策”形成改革方案,推动改革各项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加强对深化企业改革的工作指导,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上。要夯实社有企业改革基础,对社有企业开展清查核资,摸清家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和支持,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注重风险防范,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各项风险防控预案,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最后,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王义成就贯彻落实总社培训会和于国廷主任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市(州)、县(市、区)同志,要把于国廷主任的讲话精神和总社对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争取党政支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各地要对总社这次培训和于国廷主任讲话精神,以及《吉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学习,仔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三是各地要按照于国廷主任提出的工作要求,把社有企业改革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目标的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努力开创社有企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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