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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供销社参加海南“冬交会”取得较好成效

2018-01-10 09:03:00 作者:

   2017年12月12日-15日,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长春市供销社组织长春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6家企业参加了展会。 

  今年是长春市供销社第三次组织系统企业参加“海南冬交会”,根据前两次经验,长春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精心挑选了大米、杂粮、木耳、榛蘑、人参、鹿产品等30多个特色品种参展。其中,榆树市稻花香大米系列产品,双阳区长粒香大米系列产品和鹿产品,九台区黑木耳,农安县黄小米、人参、榛蘑等产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产品供不应求。展会期间,参展企业现场将有机大米煮成米饭,顾客可以随意品尝,感受吉林大米的特色品质,展位客流量达4300多人次,现场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吸引40余家客商前来展厅洽谈业务。现场销售有机大米1500斤,成交金额3万余元;人参、鹿产品、木耳等商品销售一空,成交金额16.7万元。现场与山西供销杂粮有限公司、新疆新合产业公司达成大米购买意向50吨,订单金额40万元;与海南盛峰农产品有限公司和琼海市鸿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木耳和人参、榛蘑合作协议,订单金额分别60万元和30万元,达到预期效果。 

   今年以来,长春市供销社把打造农产品品牌、拓展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社团服务作用,组织系统行业协会和企业先后参加了长春市农博会、海南省冬交会以及天津农产品推介会,并帮助企业租赁展位、精心策划布置,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和产品竞争力。2017年,累计各展会现场销售农产品金额29.17万元,签订订单金额161.6万元,并与省内外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进一步地提升了长春大米、鹿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 

   下一步,长春市供销社将建立“长春农产品产地仓”,以县(市、区)农产品基地为依托,对协会成员单位的农产品统一检测、包装、销售,建立可追溯系统,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进一步把系统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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