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贵州省供销社资金互助服务组织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10月18日-20日,贵州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杨兴友带队,会同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司法厅、建行贵州省分行等单位负责同志一行8人赴我省交流考察我省供销社规范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和信用合作业务服务乡村振兴、我省金融监管局开展信用互助监督管理及清理整顿的情况、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业务开展等经验做法,在长春召开座谈交流会后,考察组实地考察了通化县供销社开展信用合作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情况。
10月19日上午,省社二级巡视员王光瑞在省宾馆主持召开了座谈会,我省金融监管局业务负责人向考察团介绍了我省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情况、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经验,交流了当前监管条件下,专业社如何合规和稳妥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思路。座谈时,金融监管局业务负责人特别提到省金融监管局开展信用合作专业社的分类处置整改验收工作中,我省全省只有供销社系统的4家专业社通过了市级验收的情况,得到了贵州省客人的高度认可。
会后,王光瑞带领相关人员陪同考察团赴通化县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参观了通化县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社联合社的快大中合农村服务综合体、人参种植基地及通化县人参市场等多个考察点。通化县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魏东介绍了通化县中联专业社联合社在总社金融服务部指导、中合融惠公司孵化下,立足本地实际,构建人参产业“产融结合”生态体系,规范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模式。通化县供销合作社介绍了供销社参与专业社工作和监管,发展“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等经验做法。
贵州省的同志也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双方进行了认真的沟通交流,对我省下一步工作开展受益匪浅。
陪同考察时,王光瑞指出,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建设“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合作金融体制机制,是有效解决当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破解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综合改革的有效途径。这也是我省供销社系统助力推进吉林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手段。通化县中联专业社联合社是监管部门认可的,为我省供销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打下较好的基础。我们一定要把这一新兴业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培育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当地三农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杨兴友表示,考察团认真听取了通化县的经验介绍,对于吉林省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和规范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有了更清楚、更明确的认知,对通化县供销社和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的做法给予较高评价,对贵州省下一步规范开展资金互助工作很有帮助,返黔后要认真研究,总结经验,探索符合贵州省情的“三位一体”信用合作发展模式。
通化市供销社、通化县政府相关领导陪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