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省社“三代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和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推进监事会工作,2021年9月28日,省社监事会在长春举办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培训班暨监事会工作会议。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省社领导班子,省社机关及服务中心处级领导干部,供销集团班子及所属企业负责人,11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明伟立在开班式上讲话,就加强监事会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全面认识我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现状,就是在省社党组领导下,在总社监事会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但也存在不足。二要深刻理解监事会工作职责,它是由《供销合作社章程》和《供销合作社条例》赋予的,概括起来就是“四监督一建议”。三要提高履职监督能力,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加强监事会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各级监事会干部业务能力。
本次培训特邀请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屈传建同志,围绕“三会”制度及监事会监督的形势、任务与方法作专题培训。屈主任多年从事监事会工作,是专家型领导干部,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课程深入浅出,主要从“三会”制度与供销合作社的治理体制、全面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切实明确强化监事会监督工作的任务特点和积极探索开展监事会监督工作的路径方法四个方面深入交流。
专题培训后,系统与会人员围绕上午的培训心得,如何找准监事会定位,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对监事会工作的想法和建议进行分组讨论,深入学习和交流,并对省社监事会今后的工作提供建议;通化市、松原市、双阳区、舒兰市、珲春市社作典型交流;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宋鹤功进行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