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白 立 忱
各位理事、同志们:
这次理事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三届四次理事会议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供销社面临的新形势,研究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思路,部署2004年的工作,替补理事会理事,调整理事会领导成员。
一、2003年工作回顾
2003年,全国供销社系统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总社三届四次理事会议要求,立足改革创新求发展,大力推进“四项改造”,自身活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立足自身改造求发展,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各地围绕深化“四项改造”,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系统全年实现销售总额4860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消费品零售额1323亿元,同比增长6.3%;直接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733亿元,同比增长2.7%;直接收购和帮助农民推销的农副产品742亿元,同比增长16.8%;进出口总额334亿元,同比增长36.5%。全系统汇总实现利润42.3亿元,同比增长47.5%,这已是连续4年汇总盈利。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经济发展逐步呈现良性态势。
(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取得新成绩
专业合作社在普遍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的提高。2003年,总社下发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指导办法(试行)》,在全系统开展了示范专业合作社确认活动。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升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农业部确定的31个试点专业合作社中,有16个是由各地供销社领办的。同类专业合作社出现了联合与合作的趋势。浙江省供销社联合省内的几十个同类专业合作社和加工龙头企业,成立了茶叶、香菇两个省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社员增收效果明显。
通过改造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和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全系统具备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已达700多家,其中重点龙头企业161个,带动农户872.9万户,较上年增加260万户,实现销售收入791.9亿元,同比增长20.9%,为农民增加收入60.6亿元。一批龙头企业已跻身国家级龙头企业行列。山东省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农户进行肉鸭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年销售额达10亿元,出口创汇4000多万美元,帮助农民增收3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肉鸭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全系统已有124个品牌147个产品被授予全国供销社名牌产品称号。
积极兴办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提高市场的现代化水平,带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全系统已建立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1200多个,年交易额达332.3亿元,同比增长18.5%。南京市供销社农贸中心,牵头建设南京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带动农民发展果品产业化经营,使全市60%以上的地产果品通过该市场进入零售环节,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
大力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整合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河南省林州市供销社改建和新建农村经营服务网点600多个,并建立连锁配送体系,把基层网点嫁接改造成连锁超市,实现全市村村都有供销社网点,使农民像城里人一样得到了购物的便利和实惠。
(三)加强联合与合作,网络整合实现新突破
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3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和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了传统经营网络的改造步伐。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供销社提出了网络改造实施意见,把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入农村,迅速推进了网络建设。浙江省供销社90%的连锁超市、门店建立在县以下集镇,日用品67%的销售额是在农村市场实现的,供销社重新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角。
通过引进资本提高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以规范改造树立供销社连锁企业品牌形象。全系统已涌现出一大批实力较强的连锁品牌,其中苏果超市、徐州惠客隆、浙江慈客隆等进入了全国连锁百强行列。2003年9月,由总社发起,全国20多个省、市、县级供销社和部分民营企业共同出资创办了新合作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供销社系统以资本为纽带,按市场规则加强联合与合作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举措,并已有了良好的开端。
农资连锁、配送发展迅速,巩固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全系统化肥销售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在60%以上。“中农”、江苏“苏农”、四川“邦力达”、福建“龙得宝”、新疆“农佳乐”等已成为当地农资连锁配送的知名品牌。“中国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全面启动,中农集团在全国建立了800多家区域配送中心,与14个省市的农资公司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紧密合作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化肥进、出口商和国产化肥经销商,为农服务实力进一步增强。
(四)实行产权多元化,社有企业改革进入新阶段
各地大力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由单纯的减人减债减负,向优化社有资本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成为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积极探索社企分开、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与产权制度改革相适应,努力建立新型劳动用工关系。浙江、重庆、四川等地供销社已基本完成社有企业改制,建立了灵活的运行机制,焕发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在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多渠道吸收社会资本,推进了社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不同类型的法人、自然人成为社有企业的投资主体,企业产权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和优化,社有资产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逐步增强。湖北省宜昌市供销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尤其是社会法人资本和外资,参与社有企业改造,共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52个,吸纳社会股本7600多万元,占企业总资本的70%以上,优化了产权结构,提高了社有资本运营效率。
(五)推进开放办社,创新组织体系获得新进展
各级联合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合作经济组织联合机构,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吉林、黑龙江省及全国20多个地(市)以供销社为依托建立了合作经济联合会。吉林省政府大力支持供销社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以供销社为依托成立了省合作经济联合会,全省已有9个市(地)、52个县(市)成立了合作经济联合会,掀起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热潮。
广泛吸纳社会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供销社体系。全国已有1万多个为农服务的社会化组织和企业加入供销社系统,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新的活力。重庆市开县供销社敞开社门,吸收一批系统外的为农服务企业和农村能人加入供销社,从县城商业区到乡村集市,到处是挂着醒目社徽的供销社企业和网点,重树了供销社形象。
为推进行业协会发展,总社下发了《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并成立了社团管理办公室。总社棉麻局、中华棉花有限公司与系统外企业共同发起组建了中国棉花协会,这是供销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放办协会的重大进展,对于完善我国棉花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棉花产业化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棉花和棉纺织品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全系统已建立各类行业协会869个,其中国家级协会9个、省级协会30个,发挥了行业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等作用,拓展了联合社职能。
(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精神文明建设呈现新面貌
各地供销社进一步强化行业优质文明服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重点行业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质量打假和安全整顿工作,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总社与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了全系统近年涌现出来的218个先进集体、131名劳动模范和51名先进工作者。各地采用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基层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在系统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2003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前,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地供销社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社要求,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全力组织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赢得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佳之兴商业有限公司等供销社企业在非典时期,分别承担解放军小汤山医院大部分的日用物资和全市消毒液的供应任务,他们始终不忘供销社的服务宗旨,保障市场供应,平抑物价,在关键时刻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当前形势与任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也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经济力量都在抢抓时机,全面加快资源整合步伐,努力争取市场的主动地位,社会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资源正在重新整合配置的大环境,有利于供销社通过改造和调整,充分激活自身资源潜力;有利于推进开放办社,跳出系统和行业圈子,整合社会网络、资本和人才资源,拓宽生存和发展空间。如果我们不能以变应变,借势发展,就会在竞争和整合中处于被动和劣势,发展空间就会被逐步挤压,市场位置就会被逐步取代。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增收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指出,现阶段,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形势,为供销社更好地开展为农服务、加快自身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我们必须适应新变化,紧紧围绕着助农增收这个中心开展工作,通过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激发农业增效的内在潜力,通过提高网络运营效率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通过提供综合化服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用实实在在的成绩获取农民的信任、党和政府的支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水平日益提高,社会各界对合作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统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启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立法程序,农村合作经济迎来了加速发展的大好时机。供销社作为我国最大、体系最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丰富的网络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也有责任组织、引领和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但是在新形势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民主、自愿基础之上的,供销社只有通过改造,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服务凝聚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主动担当政府与农民和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才能使农民愿意加入供销社,社会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愿意依托供销社,政府愿意利用供销社。
我国农村市场非常广阔,潜力巨大,供销社完全可以也应该大有作为。但国内市场竞争已开始由城市转向农村,国内外的大型分销商加快了进入农村市场的步伐,开始与农村各类流通组织进行网络整合。如果我们不积极主导和参与农村流通网络整合,就可能被挤出长期赖以生存的农村市场。同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供销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但扩大开放使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大部分保护措施即将到期,农资、棉花等市场的竞争将更加白热化,供销社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我们能不能在很短的过渡期内,把传统优势商品经营业务迅速做大做强,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将直接关系到供销社的生存与发展。
近年来,我们按照“四项改造”的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系统走出了困境,解决了生存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但是总体上看,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改革改制的步伐不够快、经营网络的运行效率不够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不够大、基层网点不够健全、服务“三农”的潜能和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将会使我们失去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失去难得的良好发展机遇。
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深化供销社改革。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供销社工作非常关心,多次听取供销社的工作汇报,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既肯定了供销社工作,又对供销社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必须牢固确立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办社之宗、立社之本、强社之基、兴社之路的观念;必须正确把握供销社不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去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坚持合作制就没有前途的改革方向;必须清醒认识深化供销社改革、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助农增收,既是党中央的殷切期望,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更是供销社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高举合作制旗帜,始终不渝地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继续深入推进“四项改造”,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体系和网络优势,全面融入“三农”之中,通过促进合作经济发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通过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创新农村市场体系,通过健全服务网点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助农增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2004年工作部署
2004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供销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2004年供销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高举合作制旗帜,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深化供销社改革,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整合流通网络,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建设,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努力改善外部环境,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新的贡献。
(一)高举合作制旗帜,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合作制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种组织形态。发展市场经济必然产生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解决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问题,需要大力发展合作制。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的灵魂,办成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合作制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继续加大对示范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力度,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龙头带动功能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等方式,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打破区域和所有制界限,引导和推进同类专业合作社加强联合,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基层社是供销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各级联社都要高度重视基层社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社现有资源,与农民和其它组织创办的合作经济资源进行融合和对接。努力创造条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调动农民社员参加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强合作社对社员的吸引力和社员对合作社的关切度,逐步完善合作制。对改革后基层社出现空白的地区,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合作制原则,积极组建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联合社要结合职能转变,开展有效服务,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联合社的组织优势,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主动承担合作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努力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作用。县联合社是各级联社的关键环节,注重发挥县级社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真做好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完善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等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社及县级社的改革指导,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助农增收
农业产业化是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完整的经营体系和产业链条。供销社在这个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和流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作用日益明显。我们要充分发挥在流通领域的优势,结合当地农业结构调整,突出特色,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社有企业要努力改造成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流通、加工、服务、科技等方面发挥龙头带动功能。要坚持合作制的理念和原则,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建立起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要吸收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入股,通过产权纽带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的一体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发挥供销社各类专业市场资源优势,突破行政区域限制,在果品、茶叶、蔬菜、再生资源等已形成市场群体优势的领域,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龙头市场。用现代化的交易手段改造现有的批发市场,提升市场功能,通过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等手段实现与国内外市场的连接,形成大规模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以市场为龙头,联结专业合作社、基地和农户,形成农业产业化链条,用现代化的营销理念和经营手段,为农产品打开销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消费结构的变化,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发展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农机队等行之有效的为农服务组织形式,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县级供销社要大力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资、消费品、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和配送中心,并以此为平台,以新型产权关系为纽带,整合各类社会服务组织资源,形成以县社为核心、基层社为基础、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庄稼医院等为前沿、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快整合流通网络,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
当前,一场新的流通革命正在我国蓬勃兴起,经营方式连锁化、流通业态多样化、流通组织联合化、经营战略多角化、营销方式多元化、流通手段现代化、商务活动电子化、网点布局郊区化已是大势所趋。国内外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都在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加速抢占城乡市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必须加快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步伐,尽快建立起高效、通畅、有序、智能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围绕支柱产业,构建全国性现代化经营网络。在整合县域经营网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网络整合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立足传统优势产业,上下互动,加强联合与合作,加快对全系统经营网络进行战略性整合,共同构筑主营商品经营网络,培育发展供销社支柱产业体系。继续发挥新合作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国性日用工业品和农资网络的整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发展具有强大资本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化流通集团,尤其是茶叶、棉花、果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企业集团,带动全系统经营网络的整合。
注重通过产权多元化,以市场运作方式实现网络整合。利用无形的品牌资源改造有形的网点,通过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的创新和质量保证,迅速提升现有网点的经营和服务水平,实现网点的价值飞跃。在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的基础上,坚持开放办社,突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合理布局、规模发展。既可依托系统内大型龙头企业,带动网络发展,实现区域扩张,也可通过与系统外各种类型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借势借力发展。
把合作制理念引入供销社连锁企业,通过网络传播合作社理念和文化。在城镇兴办消费合作社,在乡村兴办综合服务社,形成稳固、广泛的现代流通网络终端,并与农村专业合作社对接起来,构建城乡双向流通网络。把开拓农产品市场与开拓农村工业品市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展日用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双向流通、连锁化的现代经营业态,将农民及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优质、安全的农副产品销往城乡市场,将农民需要的质优价实的工业品送到农民手中。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入世机遇,加强与国际合作社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搭建国内与国际合作社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构建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现代化的国内国际双向流通网络。
(四)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壮大为农服务实力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目的是发展壮大供销社事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社有企业要发展股份制,供销社“母体”要坚持合作制,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积极探索能充分发挥股份制和合作制优点的有效形式和最佳结合点。
全面推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社有企业改革,加大产权多元化的力度。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社有资本的多种实现形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社会资本,壮大经济实力。发展股份合作制和其它类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多种形式重组、放活社有企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在产权多元化过程中,供销社的持股比例、以何种方式持股,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不搞“一刀切”。
完善社有资产监管运营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资产是社员共同所有的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要高度重视和解决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社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完善社有资本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供销社实际的社有资本管理体制。加强社有企业产权管理,促进社有产权有序流转。在社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和低估贱卖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的评估、处置要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加强产权交易、定价和转让价款的管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社有资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转让方案要由同级理事会制订,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社有资产。随意改变供销社企业的隶属关系、平调供销社集体资产、把供销社资产变相转为私人资产和简单无偿量化到职工个人、将供销社企业转入个人名下由其控股等错误做法,不但违背了供销社的合作经济组织性质,更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级供销社理事会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合作社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本级社社有资本运营战略规划,合理确定社有资本的分布格局。用市场的办法运营社有资本,按资本市场规则规范社有资本运营。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完善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探索按市场化要求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途径和办法。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并完善出资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制度,改变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状况。继续加快社有企业机制创新,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
(五)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随着我国农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已成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供销社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协会的领导和指导,把协会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网络和组织优势以及现有的基础条件,大力推进行业协会的发展。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整合改造现有行业协会。强化组织工作,切实转变协会的体制和机制,完善协会领导机构和用人机制,创造条件吸引行业内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协会工作。增强协会的行业代表性,面向社会,开放办会,积极吸纳社会上同行业的各类组织加入到协会中来。充实协会的自律、协调、服务、维权等职能,使之真正成为服务“三农”、企业和政府的社会性的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协调与政府部门以及会员之间的关系,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积极组建新协会。要围绕传统主营业务、当地特色农业和主导产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及经营服务网络,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企业、组织和个人,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及其分会。可以产品为基础组建,也可以服务环节为基础组建。要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组织网络优势,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探索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会,为各行业协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指导和规划,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各类行业协会要逐步实现与系统外同行业和国际协会的对接,不断拓展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
(六)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积极主动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供销社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供销社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
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农村流通网络的优势,依靠健全的营销网络、规范的经营机制、良好的品牌效应、诚实的企业信誉,在规范和净化农村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反作用,通过向农民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和带动农民从事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切实加强供销社诚信体系建设。
要自觉维护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重点行业的市场秩序。农资企业要开展规模经营,不断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费用,组织充足货源,努力稳定农资商品价格,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伤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棉花企业要摒弃一买一卖的传统模式,通过产权联结纽带,与棉花专业合作社和棉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增强棉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棉花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建立棉花价格预警机制,维护棉花市场稳定。 (七)切实实施人才强社战略,为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人才资源是事业发展的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各级供销社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人为本,实施人才强社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材的观念,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人才干事业营造良好环境。
适应合作社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现有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现有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干部素质,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认真制定符合社情的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围绕供销社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当前要着力引进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法律咨询人才和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人才。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探索创立市场化的人才交流机制。鼓励系统内部各类人才的交流,积极开发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开选拔、公平竞争、能上能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体制。选拔热爱供销社事业、熟悉农村工作的能人,参与合作社领导与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努力为人才充分发挥潜能创造条件,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
(八)努力改善外部环境,营造合作社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流通网络整合、行业协会建设、社有企业改革等中心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发现先进典型,向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和推广。通过生动事例说服干部,使干部认识到合作社的作用,自觉利用和支持合作社开展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群众,使农民群众看到合作社的好处,自愿参加合作社。
切实加强合作社知识的普及教育。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成为合作社的志愿者、实践者,更要成为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合作社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加大合作社统一品牌和标识的推广力度,传播合作社的文化和理念。
各地供销社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争取把合作社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整个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领导和部署。针对当前合作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合作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合作社立法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需要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总社要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起草工作,促使其早日出台。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尽快制定地方性合作社法规和规章,为全国性合作社立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使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早日纳入法制轨道。
为适应合作经济发展新形势,根据社章规定,明年我们将要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各级供销社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今后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思路,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迎接大会的召开。
各位理事、同志们,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供销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