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近日,沧州市供销社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仪式。市棉麻有限公司、祥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和职工代表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省、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为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工作,市社工会制定了《沧州市供销社系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指导意见》,并由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参加此次签订仪式的企业和职工代表纷纷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既能规范企业行为,又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对职企双方都有利。
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办公室郝龙主任对市供销社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供销社签订企业群体协议,在沧州市尚属首例,这为全市推进此项工作起到了积极带动作用。市供销社要以此次签订集体合同为契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企业和职工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