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辽宁省社《<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实施细则》,铁岭市供销社制订了《铁岭市供销社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
规定共分五个部分,11条。规定要求:
要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减少各类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精简文件简报,提高行文质量。积极推进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协同办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要改进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调研主体和考察内容,调研要深入细致,防止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求简化接待工作,严禁超标准、超规格。
要规范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要强化财务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公务费用,必须按公务卡结算范畴办理。
要加强廉洁自律。要求机关通知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加强机关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机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