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暨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辽宁省供销社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总结了2013年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查找问题,研究部署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
会上,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传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李克强总理和陈政高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四点贯彻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陈政高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廉政工作新局面。
二是抓紧制定省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工作,运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成果,认真执行《辽宁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各处处长和出资企业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切实把业务管理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起来,教育好党员,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种好“责任田”, 做到守土有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由省社主要领导与各处室及出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各支部要定期向党组报告抓廉政建设的情况,也要向纪检组报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要分别递交专题报告。对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各处室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推动供销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并结合供销社的特点与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指导,努力探索形成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全省供销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会议就做好2014年廉政重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要健全廉政工作常态化制度,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三要清理行政职权项目,推动权力下放,四要规范管理,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五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要认真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提高供销社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七要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
(责任编辑:谭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