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长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并请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csgxs@163.com。
附件:长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长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