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职鉴字〔2004〕3号
各省、地、市农委、商委、粮食厅(局)、供销社及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院校:
农产品经纪人是助农增收的一支重要力量。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3年8月正式颁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牵头组织这项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经过多次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并受到各地的普遍关注。为了推动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认证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促进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决定举办农产品经纪人管理人员、考评员及师资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农产品经纪人发展问题;
2、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依据和主要内容;
3、开展农产品经纪人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
4、农产品经纪人职业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5、农产品经纪人考评人员素质必备;
6、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计划的实施及职业资格认证的操作办法。
二、培训对象
省、地、市农委、商委、粮食厅(局)、供销社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负责人,鉴定中心、站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相关职业院校、培训单位负责人及教学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以专家授课为主,研讨交流为辅,并对农产品经纪人考评员申请人进行考核,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农产品经纪人》考评员资格证。培训班结束后将组织部分学员赴美国考察农业政策、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协会以及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赴美由本人另行提出申请。
四、拟请讲师
韩 俊: 三农问题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马 骐: 《农产品经纪人》国家标准专家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教授
杨 谦:国内著名管理专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主任、教授;
邓玉成:《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组成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教材方面负责人;
黎少华: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中国农民经纪人网负责人;
五、时间、地点
2004年5月14--20日 北京(14日报到,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六、费用
1、培训资料费每人600元;
2、考评员考试串讲费及证书费每人200元;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及联系办法
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将报名回执于开班前10日传真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处,中心鉴定处将以确认函的方式通知培训班相关事宜。农产品经纪人考评员申请人须将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寄至会务组。
地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处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报名电话:010—66037524、66026135(兼传真)、
66024855、66095407、13901136694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4年3月30日
( 稿件来源: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