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一、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244家,其中,142家为2003年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102家为新确认的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
二、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293.4亿元,2002年、2003年销售收入分别为806.3亿元、1012.6亿元,预计2004年销售收入1276.4亿元,实现利税76.2亿元,带动农户1211万户、4086.7万人,年帮助农户增加收入88亿元(人均增收215.4元),年创汇13.8亿美元。
三、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按类型分,加工型龙头企业113家,流通型龙头企业89家,市场型龙头企业42家;按地区分,东部地区93家,中部地区68家,西部地区83家;按省(区、市)分,山东省38家,四川省32家,河南省22家,浙江省20家,江苏省16家,陕西省、新疆区各15家,湖南省14家,安徽、湖北省各10家,河北省8家,新疆兵团7家,江西省、广西区各6家,辽宁、黑龙江、广东省各4家,内蒙古区3家,北京市、山西省、重庆市各2家,福建、贵州、甘肃、青海省各1家。
四、全国供销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销售额过亿元的有150家,利税过1000万元有63家。
( 稿件来源: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