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供销科字〔2001〕35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供销科字〔2001〕68号)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推荐基础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名牌战略指导小组审定了第九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同时,对2001年认定的第六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进行了复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经总社名牌战略指导小组评审,认定百花牌蜂产品等10个品牌10个产品为第九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见附件1)。
二、经总社名牌战略指导小组审查,重新确认第六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中,魏桥牌色织布等15个品牌16个产品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见附件2)。第六批名牌产品中8个品牌8个产品未被重新确认,决定取消其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称号,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不得在其产品标签、广告宣传以及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称号,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第九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名单
2.通过复审的第六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名牌产品名单
3.未通过复审的名牌产品名单
二00五年一月十日
( 稿件来源: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