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由供销总社推荐并监理的200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转化资金项目)已于2005年底全部到期。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有关规定,2003年度立项的转化资金项目要求于2006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验收工作由我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组织;重点转化资金项目原则上由我社与国家科技部组织专家共同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验收。
二、按照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2006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的验收。项目验收内容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主要对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后取得的效益等进行评价和验收。
三、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的按时并顺利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请将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拟订的验收时间、建议的验收专家组成员(5名或7名,至少包括1名财务专家)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包括电子版)于7月10前报送我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同时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正式验收材料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报送。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及材料准备(由资质的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等)等相关工作参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准备项目验收的同时,认真总结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突出成果(可附图片),同时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项目验收材料一并报送我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五、联系人:沈青 赵蓉
电 话:(010)66050692 66050573
传 真:(010)66050574
E-mail:zhaorong@chinacoop.gov.cn
shenqing@chinacoop.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供销总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邮 编:100801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 稿件来源:总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