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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工作要求 

2007-03-21 作者:

关于下发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工作要求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07]1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现提出2007年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工作要求,请各地参照执行。
  一、工作重点
  (一)依法工商登记,加强规范化建设
  从7月1日起组织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根据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重新进行工商登记,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参照即将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发展。修改完善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提高社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的积极性。按照合作社原则加强经营管理,理顺分配关系,形成社员分享成果的机制。
  (二)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品牌化经营
  加强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规范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国家质量认证,建设GAP(农业良好规范)示范基地,以标准化生产促品牌化建设。加强专业合作社产品的商标注册。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建设和市场需要,独立注册一个或多个商标,也可以由多个专业合作社共同注册或使用一个商标,还可以与龙头企业共建商标,联合发展,做强做大。2006年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要全部实现商标注册。2007年申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要重视商标注册工作,尚未进行商标注册的专业合作社,要因地制宜,加快注册。
  (三)进入“新网工程”,实现与市场对接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利用系统的网络优势,帮助专业合作社与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进行对接,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新网工程”的“绿色通道”。凡是纳入本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进入供销合作社的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免收入场费或管理费。要采取多种途径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与系统内外的龙头企业实现对接,通过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进入供销合作社的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销售所免收的入场费或管理费总额,要占到专业合作社总销售额的2%。
  (四)加大产品展示,宣传“千社千品”成果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通过组织召开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产品展示(展销)会、经贸洽谈会等方式,对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知名度,扩大销售。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要明确标明××专业合作社生产。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展示产品形象,提供市场信息,打造信息服务、政策宣传和市场交易平台。2007年,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组织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召开或参加经贸洽谈会、网上订购会等各类展示(展销)会至少一次;总社将继续举办“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展示展销会,办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站,强化服务,促进销售。
  (五)重视人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结合总社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重点要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管理等配套政策及业务知识,增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定期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合作经济、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争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支持,为人才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07年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对所有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在全国选择1000个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帮助专业合作社塑造10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每个专业合作社平均带动社员1000户以上,帮助每户社员年实现收入2500元以上。
  三、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新增专业合作社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申报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应符合《关于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通知》(供销合字[2006]18号)中的有关规定。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统一组织,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初选,按照“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发展规划表要求的数量,于6月底前上报总社。为展示形象,促进销售,对于纳入本工程的专业合作社的有关信息,我们将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上免费发布。请申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专业合作社报送以下材料:
  1、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申报表(见附件一)
  2、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产品介绍
  3、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照片
  (二)审定
  总社将对各地上报的初选单位进行复核、审定,于8月底前办理完当年所有新增“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的核准事宜,并及时将其相关材料发布到“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站。
  四、加强对2006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情况的跟踪调查
  为了掌握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请2006年纳入本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填写“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表(见附件二),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于6月底前统一上报总社,总社将进行复核、审定。尚未上报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情况及照片资料的请一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是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新网工程”建设的推进力量,是实现助农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确定2007年工作要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早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促使“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二)认真审核,及时上报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及时、准确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登录“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信息服务网站(qsqp.chinacoop.gov.cn)下载表格,填写2006-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连同其它材料的电子文本及书面文件于6月底前一并上报总社。
联系人:程晓霖
电话:010-66050543 66052445
传真:010-66050570
E-mail: qshqp@yahoo.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附件一: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附件二:2006年入选“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表
附件三:2006-2007年“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专业合作社情况汇总表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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