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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的函 

2007-07-23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技办发[2007]3号文件)要求,请各地供销合作社全面调查所属企业高技能人才情况,认真填写调查表。并于2007年7月31日以前将填好的调查表以传真或电子版的形式报总社合作指导部(法制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联 系 人:王立民、张亚东
  电 话:010-66050488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wanglimin@chinacoop.gov.cn


附件:1、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
   2、调查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请填报高技能人才情况调查表的函
(劳技办发[2007]3号)
2007-07-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为做好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全面了解各地区,有关部门、企业突出高技能人才有关情况,我们设计了有关调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如实填报并于8月5日前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661075、84661073
  传 真: (010)8466107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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