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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07-12-18 作者: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规定,经学会理事会研究并报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我会定于2008113在浙江杭州隆重召开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届时完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2.总社科技教育部领导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3.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总结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


4、“三个分会”和“三大片会”分别汇报近年来开展工作情况;


5、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


6、修改并通过《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章程》;


7、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学会的工作;


8、总社科技教育部布置2008年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



9、举办校(院)长高峰论坛,主题为“合作社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


10、学习考察浙江职业教育。


二、参加人员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三届全体理事;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会员单位推荐的第四届理事;同时邀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山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安徽财经大学招生办、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811314日会议,1516日考察,12日报到,杭州飞机场、杭州火车站全天接站。请各参会代表15前将代表回执传真至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附后)。


2、地点:浙江杭州文汇大酒店(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大街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附近,酒店电话:0571-86879666)


四、会议费用


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五、第四届理事推荐办法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主管部门、职业技术院校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071231日前将《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推荐表》(可下载)电子版分别报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教育培训处、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和承办本次大会的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便汇总人数。


六、提交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及方法


参会的学校和个人应向大会提交经验交流材料和相关论文。请在左上角打上“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交流材料”用A4纸打印120份,届时带到会上交会务组。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教育培训处(wangzheng@chinacoop.gov.cn


七、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教育培训处


电话:010-66050617 66050717 66050574(传真)


联系人:阮茂荣


电子信箱:wangzheng@chinacoop.gov.cn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 邮编:100801


学会秘书处: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设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联系电话:0351-794241676985677942426(传真)


联系人:苗玉宁(15803403017)、张晓娟(0351-8350901


电子信箱:love19801218@sohu.com


地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编:030031


会议承办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 0571-86929809 86929709(传真)


联系人:董伟统(15958176677)、鲁霜慧(13666686108


电子信箱:winter1104@zj.comshuanghui-lu610@yahoo.com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 邮编:310018


附件:1、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推荐表


2、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回执


(以上内容详见“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教育培训’栏目”,表格可下载)



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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