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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8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公告

2008-02-14 15:39:02 作者: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社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范围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08220日下午230


面试时间:2008222日上午900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地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民族文化宫东侧)。


面试人员范围:人事部统一公布的进入面试的全体考生,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


张若倩 19615151919 许凤琳 19615921212


19616114820 19617830722


19618160913 19613379810


王鸿杰 19611231213 苗贵安 19619811710


19614422126 何贤志 19612615504


19614422129 19613190901


张子良 19619711812 19615120519


余新星 19617842205 向志艳 19615330920


19618686608 王硕蕾 19618010626


19615950113 陈玮芳 19618261006


冯美凯 19615713918 段传忠 19614422122


乔小鹏 19618181418 19613660218


徐晓燕 19617781413 19612205310


赵振钦 19613502219 张晓晟 19618480111


柯志蔚 19618661216 19618310121


19618120729 王三福 19618730222


19612618801 申自然 19618053028


19613753002


二、资格复审


请上述考生于220日上午8301130分携带以下材料到总社机关办公楼322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报名登记表;


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工作证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考生报名登记表;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三、其它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10-660529056605476666053944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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