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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1-09-23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机构,有关供销合作社及企事业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工作,要求把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作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2011年全国质协系统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质协系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的方案》精神,我会在全国质协系统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推广先进质量方法,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

  大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推动我国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的战略任务。指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是积极响应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发挥全国质协系统在质量推进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质量专业组织的价值,提升我国质量管理科学性、有效性和质量管理水平,增强综合实力的一项全局性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受到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肯定,进一步扩大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影响。

  为表彰先进,鼓励和促进“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的开展,根据意见和方案精神,结合近几年各地供销合作社深入推广质量管理方法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等28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为:2011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供销合作社再接再厉,努力开展“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地供销合作社应向先进单位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在我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做出新的贡献。

  为做好2011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的表彰、宣传工作,拟于2011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201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追求卓越会议”(详情请见“中国供销合作网”文件通知(www.chinacoop.gov.cn),对荣获2011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颁发奖状,所在单位可向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推广质量方法年”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

  大连市供销合作社

  长春市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南京市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武汉市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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