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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公告

2015-05-27 作者: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供销经字[2015]21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将2015年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10-66050963、66050722.

  附件:2015年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名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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