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纪字(2004)第42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中央最近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和省社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和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和内容
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党内规
章制度不断完善。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这两个《条例》的重要性。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两个《条例》一领会精神,.熟知内容,把握方法,认清职责。要把学习两个《条例》当作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促使各级党组织、每位党员干部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为了促进学习的深入,我们将同省社机关党委一起,拟在今年“七一”前后组织学习两个《条例》的知识竞赛;拟在第三季度举办专题讲座和交流学习体会,好的论文和文章将推荐到吉林供销合作网和省内报刊杂志上;拟在“十一”前后对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进行一次测试。
二、要精心组织和广泛宣传,扩大加强党内监督的社会效果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应采取学习讨论、撰写文章、知识竞赛、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良好氛围, 务求使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使省社范围内的全体干部、职工认识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增强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提高参与监督的意识,用党内监督带动社会监督,用社会监督促进党内监督。
三、要狠抓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增强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主动接受监督。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县(处)级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其他党员及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过程中,要教育党员干部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权利;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二00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