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办字〔2022〕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服务中心、省供销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认真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预防预警工作,提早安排提早部署,努力在防汛救灾工作全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各地供销合作社及有关企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当地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强化防汛风险意识,压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督查责任,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经营场所、仓库等设施风险隐患,全力做好本单位防汛救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应急物资采购调运储备。各地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要根据防汛救灾工作需要,加大彩条布、纤维布、帐篷、铁锹等应急物资采购调运力度,增加物资储备,确保防汛救灾物资备得足、调得动、用得上。要主动与防汛救灾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建立应急联络工作机制,根据汛情变化做好物资调度,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调运到位。要发挥互助合作优势,调动全系统资源,积极向受灾地区供销合作社调运防汛救灾物资,保障当地防汛救灾工作需要。
四、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主责主业等工作,尽力降低灾情不利影响。特别是不受灾情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地方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推进落实今年重点工作,力争完成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防汛救灾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报告。
联系人:张爱君 电话:0431-88972001 13844292046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