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合金字〔2022〕89号
各市(州)、梅河口市供销合作社:
为了深入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社银担”联合合作,拓展金融服务功能,省供销社在2022年积极推动系统信用基础工作建设工作,建立全省系统金融服务需求台账,深入推动与金融机构的联合合作,取得实质成效。现将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扎实推动金融信用基础工作,金融服务助力作用明显
2022年初,省社与省农担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联合下发文件推动“社银担”开展深度合作,各级供销社主动挖掘企业信用资源,规范企业信用基础工作,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获得贷款直通车、担保贴息、最惠惠农利率等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服务支持农资保供和疫情防控保障作用明显。长春市社积极与工商银行合作,帮助丰农惠民驿站成功贷款1700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乾安县社与信用社、工商银行合作,为土地托管联盟农民成员贷款1000万元,支持保障农资、种子供应。省直企业与农行和吉林银行合作,取得专项农资贷款1300万元,保障农资供应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建立重点推介供销社系统企业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项目台账,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省社的工作部署,各级供销社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信用基础工作台账,完善信用基础资料,取得了较大进展。延边州社积极推动建立了企业融资需求台账和金融服务项目台账,建立和完善信用基础工作领跑全省。组织推介全州融资需求企业和金融服务项目26个,与省农担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吉林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深度信用合作。在21届长春国际农业博览会期间,组织34家参展企业积极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开展合作对接银企撮合,参展企业不仅建立了银企信用绿色通道,工商银行还帮助企业撮合销售名优产品,取得了实质成效。
(三)规范开展信用互助工作,金融服务嵌入惠农服务中心工作带动作用突显
通化县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坚持严控风险和规范运营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专业社内部的资金互助业务。已成为我省金融监管局信用互助的典型试验示范单位;省金融监管局对通化中合农联实施业务后台全程监管;通化县政府实行每年5000万元经营规模总额控制,通化县政府一年2次常务会审议该联合社信用互助业务额度及经营情况;省社与中国供销集团南京融惠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规范中合农联信用互助业务后台核算、管理运营、实施监管等一整套的自动化管理,得到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的认可;2022年通化县建立了快大惠农服务中心,依托信用互助业务发挥金融服务助力带动作用明显。目前,联合社入社社员已达到3556人,服务人参种植面积达8000余亩,信用互助已经成为区域人参产业链的有效支撑,在我省农村金融特别是信用互助方面塑造了供销社的品牌,为我省供销系统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塑造了示范模式,打造了运营样板。
二、存在问题
(一)供销金融服务综合发展环境支持偏弱,难以持续发挥助力作用
全省系统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助力作用,准确切入乡镇最后一公里还面临很多问题,社有企业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弱、小、散”,信用基础工作较差,小农意识较强、信用合作意识淡薄,缺少长远经营融资规划等。政府部门金融支持政策较弱,而且不连贯,难以持续落实执行。各部门、级供销社缺少协作机制,经常是单打独斗,难以形成合力支持金融服务助力农业农村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二)缺少金融专业人才,严重制约系统金融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全系统金融工作组织架构不健全,吉林市、延边州、松原市和辽源市设置了金融服务科(处)室,其他地区都是一个综合机构负责金融服务工作,科室仅有1-3人对应省社5-6个处室工作,典型的人少工作多,难以保障持续开展金融服务工作。缺少金融服务专业人才,难以规范开展金融服务工作,难以及时监管企业规范运营信用互助业务,形成风险隐患。
(三)信用互助高风险,“畏险”意识限制金融服务发挥助力作用
信用互助是高风险农村金融业务,也是比较适合农村产业发展的合作金融业务。我省开展信用互助金融业务存在较多问题,经营许可牌照不统一、超限、超范围经营、违规放贷等不合法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缺少金融专业监管人才,事前事中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在全省严格监管的高压环境下,过度强调“高风险”,一些具备条件的供销社选择了规避金融风险,放弃了信用互助支持农村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因噎废食”的做法一定程度限制了信用互助业务开展,限制了金融服务助力作用的发挥。
三、下步工作
(一)坚持企业市场化运营、政府适时监管、省社规范孵化,指导系统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先行,以点扩面,稳健推进全省信用互助工作提质扩面。
(二)推进社银担联合合作,在县域探索金融服务嵌入惠农服务中心,推动共建金融服务站点并开展规范运营,持续发挥金融服务助力作用。
(三)加强金融服务工作培训,普及金融服务知识,优化金融人才培育,壮大金融人才队伍。规范开展系统金融服务,扩大范围规模,提质增效。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