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位统筹。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分工,由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负总责,监事会主任具体推进此项工作,分管副主任梳理证据线索,各科室负责人全部参与。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讨论,研判形势,明确方向,寻找突破口。
二是依法维权。聘请法律工作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以维护供销社权益,并具体负责诉讼案件法律事务。
三是多方协调。做到“四主动”,即: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争取领导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得到有效配合。主动走访调查,获取更多证据。主动陈情呼吁,赢得舆论声势。经过多方协调,掌握了主动权,达到了预期效果。
原农业生产资料场地官司一案,历经一次一审,两次二审,三次再审,最后以市社胜诉而告终,为市社挽回了200余万元经济损失,确保了社有资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