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通化县政府十七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通化供销联社关于出资信用合作试点专业社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对供销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与会领导一致认为,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的信用合作是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是为更好地服务“三农”的有效手段,应该给予大力支持和肯定。
2017年以来,通化县供销联社积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业务,领办开展信用合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了通化县政府的大力支持。2018年5月,通化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下发了金融试点实施方案,批准县供销联社领办的农村合作金融基础较好的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信用合作金融试点,决定县社为行业主管单位,县经济局金融服务中心为监管单位,由金融服务中心为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下发了“信用合作金融试点单位”许可证书,允许专业社和联合社按照社员制、封闭式“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付息”原则,开展资金互助,提供2000万元以内的信用互助业务资金,尝试农村资金融通。
经过三年的稳步发展,在中国供销集团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的孵化下,中联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围绕人参产业、扎根乡镇、服务三农,开展人参种植、技术服务、加工贸易、开拓电商销售、打造“长白山”人参品牌得到社员欢迎,在开展生产、供销服务的同时,专业社内部信用合作资金互助业务稳步、有序开展,已经成为全县人参产业链的有效支撑。2020年上半年,联合社发展入社社员1718人;服务人参种植面积8000余亩;投放资金互助金额1705万元,是我省供销社系统信用合作唯一一个典型培树单位。在前不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大排查中,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初步认可,是全省最近接合规的专业社(唯一存在的信用合作资金银行托管的问题已于今年2月得到了解决)。
近年来,通化县供销联社积极深化综合改革,利用当地主导产业和人参市场的优势,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走在了全省工作的最前面,也为全省供销社系统做了有益和有效的探索,为供销社开拓新经营业态和新的经营领域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县社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监管,在确保稳步、规范的同时,努力把联合社及所属合作社打造成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三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