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渠道进入农村市场,根据《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通化市供销系统各基层各网点自主经营的实际,市社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供销社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通化市供销社聚焦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品类,对供销社所属食品经营网点全面开展自查行动,梳理排查农村食品经营中有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经营单位和网点是否有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进销货监管制度等情况,从供给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食品保障。12月8日市社领导带队到柳河县安口镇、红石镇供销社进行检查,查出有出售过期食品现象,责令店主立即下架,并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提高对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下一步,市供销社要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