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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大会表彰经济效益优胜单位 

2004-02-16 08:40:16 作者:

200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四项改造”继续深化,经济效益再攀升新高,实现利润创15年来最好水平,全系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务状况进一步好转。
根据会计报表统计,2003年全系统实现利润42.3亿元,同比增长47.5%.其中县以上企业实现利润41.4亿元,增长44.5%;基层供销社继2002年扭转连续12年亏损的局面后,2003年继续保持盈利,实现利润8708万元,是上年的90倍。农资企业实现利润4.7亿元,增长72.2%;棉花企业实现利润14.5亿元,增长80.6%。全国32个省级报表汇总单位中,已有30个实现盈利。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改革,中华全国供销社决定对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等35个经营绩效考核优胜单位予以表彰。
表彰经济效益优胜单位

一、特等奖(10名)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上海市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二、一等奖(18名)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宁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天津市供销合作社
广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大连市供销合作社

三、二等奖(5名)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厦门市供销合作社

四、三等奖(2名)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
各地供销合作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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