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我们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十分重要。2004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去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深化供销社改革;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非常关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总社三届五次理事会号召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新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四项改造”,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出积极贡献。在这一伟大而艰巨的进程中,供销合作社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加自觉地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和职工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与供销合作社经济体制、管理机制、业务运行等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一、加强教育,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
1、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加快改革发展的进程中,要带头学习和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守住精神家园,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努力过好“五关”,即权力使用关、人情交往关、“灯红酒绿”关、配偶子女关、自我约束关。努力保持先进性和示范性,不断增强影响力和凝聚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务实效,为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健康发展不畏艰难,奋力拼搏。
2、坚持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制定的各项党纪政纪条规,要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组织、经济工作、群众工作四大纪律意识。今年要把重点放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上。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的表率。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过去和新近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要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尤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同时,在深化供销社改革中,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低估贱卖”社有资产;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
二、严肃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供销社已退出政府序列,无行政审批权力,权力“寻租”引发的腐败现象受到很大制约。但供销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依然存在着消极腐败现象及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因此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很艰巨。对此,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随着供销社改革的深化和加快,不论是企业的重组,还是业务的拓展,或是流通网络的整合,都会涉及到资金财产的使用和变动,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社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损失流失。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则会打着改革的旗号,钻管理上的空子,利用产权多元化之机,采取种种恶劣手段,大肆侵吞社有资产,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职工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因此,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防止厌战心理,重点查办这方面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抓住线索,寻找突破,克服困难,一查到底,严厉惩处那些“败家子”和“蛀虫”。要加大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商品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贿赂的案件,为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各级供销社党委、理事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整合办案资源,提高质量和效率。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提高法纪意识,严守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依纪进行。要加强分析研究,找出发生问题的客观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使当事单位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努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真正达到既严肃党纪,又教育保护干部、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三、纠风创优,努力维护群众和职工利益
供销合作社纠风工作不仅与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也是塑造自身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纠正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针对系统的实际,其重点是“打假扫劣”。要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向不符合条件者委托特殊商品经营权、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烟花爆竹是供销社传统、骨干经营业务,对自身、对社会影响都很大,要作为重中之重,始终把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问题。
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种优质服务活动,培育文明、诚信的经营作风。今年要重点抓好总社命名的91个文明服务示范单位的跟踪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普及,全面推进行业作风建设。要大力弘扬艰苦朴素、服务到户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强化服务,同社员群众建立起新型的鱼水关系。
要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反腐倡廉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在从严治标的同时,要着力治本,从预防上下功夫,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从政及各项经营活动,加强监督和制约,使想腐败的人不能腐败、不便于腐败,从而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各级干部健康成长。一是要继续参与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精良、廉洁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促进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二是坚持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制度,严禁“人情工程”和“关系商品”发生,严防暗箱操作。三是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定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加强组织和群众监督。五是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各项改革措施出台、企业改制重组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社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强化内部制约和群众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责任,坚持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各级供销社、各单位各部门共同的任务,各方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党组(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哪一级发生问题,要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免疫力、凝聚力、战斗力,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性,注意发现本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上推下卸,不敷衍塞责。
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论单位大小、人员多少,都要明确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做到一身正气,无私无畏,与时俱进,不负重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