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体(机)制创新,加快改革与发展。
(一)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要弘扬大局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要倡导严格管理和集中统一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切实理顺和建立新的供销社工作体制,要进一步明确和选择符合厦门市情和供销社实际的发展目标、思路与举措,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市社集团公司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做实、做强集团,促进系统发展。
(三)结合我市各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对区、基供销社改革的协调、指导、服务。力求通过改革与调整,使区、基社达到重聚实力、重组网络、重塑形象、再图发展。
(四)对已完成改革改制的单位,要围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机制的转换和创新。
(五)尽可能地探索并推进开放办社。跳出旧框架,探寻和实践合作经济的新形式,推进合作事业的新发展。
二、适应形势要求,创新为农服务。
(一)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一是以供销社集团投资参股的汇联果品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配套综合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市场的营销规模、辐射和带动能力,使之成为连结千家万户果农进入市场的载体,力争在1—2年内达到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二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级供销社根据当地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资源特点,主动参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二)从两个层次构建农资新的经营服务网络。一是以健鹏农资有限公司为龙头,积极推动系统内外农资资源的联合,在已达到区域农资营销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已建立的跨所有制的集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效、畅通的区域性农资营销、配送网络,为农业和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二是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基层社改革,对现有的基层农村农资供应点重新进行梳理、筛选和改造,坚决淘汰信誉差、销量小、店面旧、供应点相近的代销点,在重点培育以供销社村级服务站为依托的农资终端服务网络的同时,逐步转换经营业态,改善农资经营服务环境。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和更好的服务,把品牌经营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抓好三类为“三农”服务的试点,拓宽服务空间。
1.专业合作社试点。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结合供销社经营实际,与有条件的基层社、区社共同努力,下大力气抓好以产销联结、资产联结为组织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工作,并逐步在系统内推广。
2.村级社区服务站试点。集中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有选择、有要求地对海沧石塘等一些供销社传统的农村经营网点进行重新改造和整合,提升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功能。
3.基层农产品信息点建设试点。通过抓好集美后溪农产品信息点的建立,扩大和延伸供销社农产品信息采集面和服务面,逐步完善市、区、基三级供销社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争取在帮助农民解决卖难,引导增收上有新的突破。
三、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经济效益要有进一步提升。随着全市各级供销社改革改制工作的陆续完成,要把各级供销社的主要精力转向加大经营力度,拓宽经营领域,转变经营方式,强化经营管理和服务上来,确保2004年全系统的购、销、利、税较之今年要有10%以上的增长。
(二)重点做好市健鹏农资有限公司、更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的发展,通过做强做大和稳健经营,巩固和扩大其在区域性和行业内影响力,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项目建设。市社集团公司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对岛内文园库区、旧货市场迁建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2004年还要力争“万寿新城”、“泛华商厦”等项目的启动运营。
(四)加强物业管理,做好资产运营。
要围绕立足盘活、突出服务、强化管理,确保市社(集团)的资产运营,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
(五)强化管理、挖潜增效。要从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出发,市社(集团)要引导并加快完善各级供销社所属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各级社要依法经营、依规管理;二是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三是督促加大对内外欠款清理追讨。
四、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一)把好水果农残检测关。要配合政府的“治理餐桌污染”,率先在汇联果品市场建立和配套农残检测工作制度,并逐步加以健全和规范,让市民吃上“放心果”。
(二)坚持农资质量管理不松懈。继续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禁售农药、毒鼠药从供销社农资经营部门流向社会,坑民害民,在确保已有农资供应主渠道的基础上,加大推广低残留、无公害的新型农资商品。
(三)继续配合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对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市场的整顿和专项管理工作。
(四)在市商联会的领导下,继续办好“废旧同业公会”、“农资同业公会”,起好联系业者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带动行业自律共荣。
(五)做好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质优、量足、保障好。
五、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防患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