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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6年浙江省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规划

2004-07-19 08:57:45 作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重组改造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30号)精神,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增强和扩大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在各县(市、区)供销社制订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规划的基础上,制订2004-2006年浙江省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改造重组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供销社《关于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制订三年建设规划的通知》(浙合指[2003]69号)的部署,适应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需求,以深化改革、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为主线,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搞活机制,完善功能,构建网络,推进开放办社,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一批布局合理、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基层社,巩固壮大供销社组织基础,增强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和各级联合社的协调发展,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总量目标。2004-2006年,全省改造重组基层社365个。其中:2004年122个,2005年124个,2006年119个,加上2003年底前已完成的59个,累计改造重组基层社424个。
(二)分类目标。2004-2006年,全省改造基层社229个,重组基层社136个。其中:2004年改造83个,重组39个;2005年改造78个,重组46个;2006年改造68个,重组51个,加上2003年底止已完成改造的38个,重组的21个,累计改造267个,重组157个。
三、工作重点和步骤
2004年主要为试点阶段。目前全省基层社的基础情况很不一样,改造重组的客观条件差异很大。为此,要在摸清家底、理清思路、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搞好改造重组试点。2004年,各县(市、区)供销社至少抓1家基层社进行改造重组的试点。试点基层社的名单和试点方案,由各市供销社汇总后于7月底前报省社。省社从中遴选若干个基层社作为联系点,以掌握动态,加强研究,摸索经验,为面上开展基层社改造重组打下基础。
200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在搞好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上来。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重组改造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30号),和省供销社《关于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制订三年建设规划的通知》(浙合指[2003]69号)确定的各项原则,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作出部署,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三年改造重组规划;组织市、县机关干部下基层帮助开展工作,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以现场观摩会的形式推广试点经验,示范带动面上工作。省社重点抓好情况综合和交流,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针对性措施和指导意见。
2006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在按照三年规划要求,继续抓好基层社改造重组,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发展目标的同时,对前二年基本完成改造重组任务的基层社加强调研和指导,重点帮助他们完善组织机制、开辟经营门路,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与此同时,要对三年来基层社建设的经验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基层社建设的方向和主要任务。对基层社改造重组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基层社的改造重组,是立足于我省供销社现状,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展壮大供销社事业的一个根本性措施,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求的重大实践,县以上各级供销社都要增强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基层社可有可无和对基层社建设无所作为的思想,加强对基层社改造重组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人员具体抓,明确时间,把握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基层社改造重组规划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重视总结经验。实施基层社改造重组是我省供销社系统在基本完成改制改革后面临的又一新任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困难不少,要按照“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基层社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的原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加强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要尊重基层同志的首创精神,重视总结强社的改革发展经验;要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适时总结试点经验,摸索规律;要加强面上工作的指导,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增强工作针对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目前供销社特别是基层社的干部职工队伍的状况与新时期发展供销社事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观念陈旧的问题非常突出,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基层社改革和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在开展基层社改造重组中,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从基层实际出发,积极发挥基层社骨干的作用,重视引进包括农民购销大户、种养大户中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分子,吸收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社工作,改变基层社队伍的人员、知识结构。对到基层社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试行关系在县社、工作在基层的办法。还要十分重视基层社员工专业化、职业化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知识等,为基层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四)完善考核办法。实施基层社改造重组,意义深远,任务艰巨,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是反映今后三年县以上各级供销社工作状况的重要内容。省社将从今年起修订和完善市、县(区)供销社主任考核办法,把基层社改造重组列为专项考核工作的内容,依据基层社改造重组三年规划制订实施结果加强考核。市级供销社也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整体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基层社改造重组工作。
(五)建立促进机制。基层社目前处在供销社组织体系中的弱势状态,开展经营业务也没有任何政策性照顾,推动改革尤其是重组工作,上级社特别是县级社的帮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要建立促进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机制,多形式、多途径地加以帮扶。现有条件下,为促进基层社改革重组,县社要积极向政府争取政策;把代管的改制后基层社的剩余资产作为股本,注资到改造重组后的基层社;通过连锁经营将农资、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生活资料和医药等经营业务延伸到基层社,构筑以县市公司为龙头,基层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连锁经营体系。
(六)做好验收工作。基层社改造重组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制订规划、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等步骤。基层社改造重组的验收工作,由县(市、区)供销社提出申请,市供销社组织实施。通过验收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单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产权归属明晰;保留基层社的名称或挂基层社有限公司的牌子;承认供销社章程,并自愿加入上一级联合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社员在基层社中应有的权力;内部治理结构参照现代企业制度方式建立或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社主任、副主任产生后,由上级社发文公布;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载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市供销社应本着改造重组完成一个,及时组织验收一个的精神,组织精干人员,对照标准,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基层社,由所在市供销社确认后发文公布同时抄省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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