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检查产品标签,严肃查处无产品登记证号、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或者虚假标注、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范围、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以及假冒仿冒产品商标等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检查供销社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条件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企业,依法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
三是重点检查产品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是重点检查产品质量。加强商品质量监督,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广泛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集中清缴假劣农资和国家明令禁用农资,依法对违法经营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是认真开展价格自查,改进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密切关注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在保证供应的同时,加强价格自律和价格检查,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化肥销售政策,对尿素等大宗商品的批发价、零售价实行差率控制。为减少中转环节,各级农资经营部门将农资商品直接销售给农民,不转手销售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经营。同时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的联合和合作,确保市场需求。
截止目前,已组织尿素34730吨、碳氨67224吨、硝酸磷肥15955吨、二铵23514吨农药868吨。确保了农资供应品种全、数量足、质量好,满足了麦播农业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