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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销社召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对全省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2005-10-26 08:52:13 作者:

  10月11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石家庄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对全系统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参加会议的有省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主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副主任、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站长及省社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有关同志。会议传达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各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建站情况和今后工作设想的汇报,讨论了省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起草的《河北省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传达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的批复,省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各设区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颁发了站牌,向各市下达了到明年5月底以前鉴定工作目标任务。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省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崔葆林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省供销合作社近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省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程桂秋、刘小汛同志也分别做了讲话。
  会议认为:在供销社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是落实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新职能的需要。国务院在“三定”方案中, 赋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任务,使我们有了行使“国家二级许可”的职能。其次,是供销社实践办社宗旨,提高社会形象的需要。第三,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建立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入社社员的素质,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第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需要。
  会议提出:要抓住重点,选好突破口,迅速把我省供销社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起来。省社确定了12个工种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这12个工种是农产品经纪人、茶艺师、商品采购(烟花爆竹)、果品加工、评茶员、再生资源回收、棉花加工品、棉检员、蔬菜加工、食用菌、庄稼医生和合作经济师。要求各市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选择好鉴定工作的突破口,谋划好工作思路,制订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培训鉴定工作中,要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以省站培训为主、各站点协助的办法。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教材、师资、试卷、考评和发证工作;各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好学员。对于工、青、妇等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学员集中的地方可以采取联合培训的方式,通过合理分工、协调联动,确保培训和鉴定工作质量。
  会议要求: 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鉴定质量,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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