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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实效

2008-04-18 09:28:52 作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江苏新沂市供销合作社加快了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种植、养殖等各类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已达32家,供销合作社全部参股10%以上,占新沂全市已登记专业社的86.5%,入社农户达3000户,为农民推销各类农产品6000多万元。一是发挥优势领头创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的服务、信息、人才和网络优势,直接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开放办社合作创办。利用供销合作社优良资产,吸纳农村个体经营大户,通过出资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转换职能帮助创办。在组织引导农民经纪人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产销信息服务,开展各类素质培训,并提供经营场地、联系销售客户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培训入社成员500多人次,提升市场营销、经营管理、财务核算、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水平,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四是引导农民自己创办。积极引导有能力、有经验的农民经纪人,增加入社农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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