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盟商务局就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牧区的网络优势,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向各旗县市供销合作社、商务局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效对接的重要意义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新网工程”由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部门组织实施,两者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构建和完善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是促进现代农业的大事,是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的好事,是为农牧民服务和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事。
加强协作是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供销合作社利用全系统现有的网络、人才、管理等优势,商务部门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策、资金等优势,通过双方精诚协作,进一步拓展为“三农”服务领域,改善农村牧区消费环境,提高农村牧区商品质量,达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我盟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市场化运作主体,近年来一直把建设和改造新型农村牧区经营网络作为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来抓,现在全盟已建立各类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及经营网点近700家,经纪人队伍8000余人。乌兰浩特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商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把“新网工程”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效对接起来,现已发展124家连锁农家店和特许加盟店,覆盖全市嘎查村总数的90%。全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以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消费方便、消费放心。要把供销合作社参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新网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同步推进。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牧民受益相结合;量力而行,网络建设与系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具有的丰富的农村牧区市场营销经验、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经营网络优势。以现有网点为基础,通过自建、改建、扩建或吸收加盟等方式,建设乡镇级和村级“农家店”,并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和农业生产资料等龙头企业向乡镇、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其中乡镇级“农家店”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重点加强供销合作社商品配送中心体系建设,确保农家店在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等方面达到《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要求。
三、加强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对供销合作社实施“新网工程”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为供销合作社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而且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条件。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过程中,商务局要发挥和利用供销合作社具有的农村牧区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购销双向流通的功能,与供销合作社积极交流沟通,要紧紧依托供销合作社的行业和部门优势,共同推动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行业优势,建设和改造配送中心和农家店,成为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对供销合作社所属承办企业予以政策扶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建设与改造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可按规定享受资金支持,并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配送中心企业申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政策性贷款。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实现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建设的目标。
四、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加快发展
1、各旗县市供销合作社、商务局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统一步调,统筹规划,全盟供销合作社2009年向商务部门申报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龙头企业不少于6家,农家店不少于180家,特别要注重配送中心、综合服务社和农资连锁店的申报。
2、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要主动深入供销合作社企业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通报相关政策信息,及时检查验收已达标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3、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协调所属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主动争取商务部门支持,与商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4、供销合作社和商务部门要认真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共同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抓好,共同推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