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重要作用,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促进云南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农产品供求格局、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社会形态、农民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的购买力、消费需求、购物方式也正在发生明显转变,农产品销售不畅、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成本高、农村日用消费品和食品安全水平相对较低、农村物价指数高于城市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使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流通组织不发达、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消费品市场不健全的矛盾凸显出来,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迫在眉睫。供销合作社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的主渠道,拥有密切联系农民的组织、网络、经营、人才等传统优势。近年来,我省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以发展“两社一会”和推进“四进村、五个有”为切入点,努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化解历史性债务,扭转了多年经营亏损的困难局面,取得了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经济效益普遍回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自身实力显著增强的成效,积蓄了开拓农村市场、活跃城乡流通的新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有利条件,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发展,是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选择。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势在必行。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职能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网络体系不健全、社有企业散小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折的关键时刻。要担当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主力军的重任,供销合作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推进“二次创业”,提升整体实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流通中的主导作用。
《意见》提出,要深化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突破;推进社有企业重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实现新突破;着力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在构建和完善农村流通渠道上实现新突破;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在建立新型经营纽带、流通业态、服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在培养流通专业人才上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流通体系。到2012年,改扩建或新建6~8个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区域配送中心、100个以上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县级配送中心,90%以上的乡镇改扩建1~2个农贸市场,乡村流通网络终端发展到20000个;力争90%的农资商品连锁配送,70%的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60%的零售终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50%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由乡村流通网络营销。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成经营总额超过300亿元,利润总额超过3亿元。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以下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改革中,要保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构的稳定,编制性质和经费来源维持原定性和渠道不变。要求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促进我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信贷担保机制。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信贷品种,增加信贷投入。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探索牵头组织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流通工程”建设。2008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启动资金,2009年安排3000万元补助资金,今后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也要视本级财政情况,明确一定的“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一是要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以现有农资经营企业为依托,通过产权连结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大力创办和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建立较为完善的全省性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引导、鼓励农资生产企业依托网络服务农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等经营服务。改进财政资金对农资的补贴方式,扩大农资综合补贴范围和规模,增加对边远地区的农资运输补贴和仓储设施建设补贴。二是要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主导、乡村经营网点加盟等发展模式,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依托,中心村镇日用消费品超市、村级放心店和便利店为载体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整合社会零售网点,实行集中采购、连锁配送、质量检验、注册登记、税费交纳、店面标识“六统一”。积极引进省内外农村流通企业、供销超市、民营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继续拓展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邮政品、通讯物品等农民需要的业务。三是要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以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农产品购销网络基础设施和以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一体化流通网络建设,发挥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的集散、价格形成和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拓展特色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大力推行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增强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流通的功能,建立以集中采购、分解和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四是要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整合和利用现有回收网络为基础,加快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推进符合环保要求,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继续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逐步整合各种农村网站,结合我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创办有特色、功能强、辐射面广的“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形成全省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的骨干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度。利用局域网、广域网或互联网、乡村信息终端等,及时发布各种市场信息,为企业、合作组织、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资源,有条件的可提供专门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乡村流通信息网络,实现实时跟踪、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全程控制与有效管理,推进“乡村流通工程”信息化。六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加快制订农产品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探索农产品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加强乡村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以区域批发市场为核心,乡镇交易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